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0201596000
【行政处罚】
对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95000
【行政处罚】
对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94000
【行政处罚】
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9300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92000
【行政处罚】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9100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90000
【行政处罚】
对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或者违反规定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89000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88000
【行政处罚】
对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87000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处置费用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8600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85000
【行政处罚】
对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行政管理制度处罚
环保局
0201584000
【行政处罚】
对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规定进行封场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83000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020158200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行政处罚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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