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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澳门现金赌场印发《天宁区全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499X/2020-0009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2020-06-20 发布日期:2020-07-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为扎实推进我区全民节水工作,现将《天宁区全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政策解读:
区政府办公室澳门现金赌场印发《天宁区全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为扎实推进我区全民节水工作,现将《天宁区全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澳门现金赌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全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减少水资源消耗,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全区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常州市节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等主要用水指标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必须要充分认识节水优先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乡生活等领域节水,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各项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优先举措,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加强节水监管,全面落实各项节水法规制度;创新节水政策、制度、技术、机制,加快建立节约集约型用水方式,提高全区用水效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以节水减排、节水防污为重点,减少污水排放量,改善水环境。

——技术引领、产业培育。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加快成果转化。大力培育节水产业,推进技术创新,提高节水监管的科技水平。

——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健全节水法规制度和经济政策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节约与配置中的作用和政府的组织与调控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强化领导、久久为功。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凝聚合力,加大投入,注重实效。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刚性约束、监督问责。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强化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和最严格水资源督察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增强服务、优化营商。紧扣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主题,想用水户所想、帮用水户所需、解用水户所难,在节水领域着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用水户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节水制度不断健全并得到落实,节水改造不断深化,节水技术推广得到普及,各行业自觉节水局面初步形成。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3%、18%,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全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源利用比例进一步加大,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区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取水总量进一步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宣传部、员会、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监局、统计局、团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

1.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健全区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依据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科学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有效落实双控措施,确保完成双控目标要求。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配合开展省、市用水定额调查和修订工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划定水资源超载地区、临界超载地区和不超载地区。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与预警系统平台,形成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滚动评价机制,对严重超载地区实行监测预警制度。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针对不同类型超载地区的超载特征和超载成因,研究提出水资源调控的措施建议。对超载、严重超载地区采取书面通知、约谈等形式进行预警提醒,督促转变发展方式,削减用水总量,降低水资源压力。(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

3.逐步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合理确定城乡发展布局、结构与规模,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在编制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区域和城镇发展规划等规划以及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水利工程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以及从城市公共管网等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等要在不同阶段开展节水评价。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快淘汰高耗水落后产能,不断降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比重。在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从严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工业节水减排

4.促进产业优化布局。依据水资源条件,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与布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高耗水行业的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要与我区水资源、水环境条件相协调,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和水环境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优化产业布局。(牵头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5.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对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项目,以及采用淘汰目录中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得办理新增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化解的过剩产能同步核减企业用水指标,未按期淘汰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依法依规责令企业限制或停止取用水。(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

6.实施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近零排放”改造。重点在纺织、印染、造纸、化工、和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水平。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7.强化用水大户节水监管。切实加强对工业用水大户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通过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挖掘节水潜力,提升用水效率。加强生产用水全过程控制,通过循环用水、分质供水、再生水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用水水平。推动企业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报告制度,明确节水管理部门和责任人。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建立节水岗位责任制,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加强节水目标管理和考核。完善企业三级用水计量,限期达到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加快推广智能水表,鼓励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在线采集、实时监控系统。(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城乡节水降损

8.改造供水管网。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配合市住建局编制供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积极推进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9.全面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镇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镇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鼓励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其中,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应当严格控制使用自来水。(牵头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

10.强化公共用水管理。公共机构应当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配合市住建局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型器具,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安装节水型器具,建筑集中热水系统扩大采用水循环措施。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落实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广水效标识管理。继续联合推动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到2020年建设成功率达到70%,继续保持节水型学校建设在全市的领先地位。扩大高校合同节水试点范围,以建设项目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向其他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企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行合同节水建设项目。(牵头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监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局)

11.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洗浴、洗车、游泳馆、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用水,应当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或设施,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合理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游泳馆、高尔夫球场以及餐饮、娱乐、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进餐饮、宾馆、娱乐等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中水和循环用水技术、设备。(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市监局)

1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动计量收费。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住建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农业节水增效

13.完善农田灌排工程。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逐步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加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进程。(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

14.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农业节水技术研发和装备产业化发展,促进节水灌溉技术与农艺、农机、农技等措施的集成融合。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资源禀赋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喷灌、微灌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

15.推广生态种养方式。全面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试点建设以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渔业,推进循环化节水养殖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渔业节水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五)加强水循环利用

16.实施园区节水改造。新建园区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考虑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雨水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已建园区要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加强园区供、排水监测,提高园区污水处理市场化程度,搭建园区节水、废水处理及资源化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服务平台,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创建节水型标杆企业。(牵头单位:住建局、发改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农业农村(水利)局)

17.提升非常规水源利用率。大力推进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并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有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工业集聚区应当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区内再生水利用率应当达到30%以上。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六)加强用水过程监控

18.完善各行业用水计量。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城镇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一户一表”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量进行监测,定期开展用水审计工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监局)

19.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建立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的管理。创新重点用水单位监管方式,强制对重点用水单位和特殊行业用水户定期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及时掌握重点用水单位取用水和用水效率动态变化情况。用水审计和水平衡测试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重点用水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整改。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

20.健全节水用水统计制度。配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善节水用水统计标准和办法,规范节水用水统计内容,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用水年报制度,定期对纳入统计范畴的用水户进行节水效果评估。规模以上企业、城镇供水单位要建立用水档案并实施节水用水统计。会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机构建立节约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确立用水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方法,保证用水单位用水量、节水指标等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统计局)

(七)加强市场引领

21.深化水价改革。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水价等水价机制,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全面落实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政策,对于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执行特种用水价格,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差价。(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

22.推进用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对用水量达到或者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3.落实节水财税政策。贯彻落实上级节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水经费保障资金,完善现有节水财政奖励政策,统筹整合各类节水资金,加大节水投入力度。(牵头单位:财政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水利)局)

24.拓展融资模式。落实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项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绿色节水项目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财政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水利)局)

(八)加强科技创新

25.推动节水科技攻关。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入融合。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引导、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开展集成创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充分调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节水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牵头单位:科技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

26.培育发展节水产业。推动节水技术进步,积极开展节水技术、产品的研发和评估,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广成熟高效的节水技术和设备产业化,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规范节水产品市场,扩大节水改造及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推动用水精确测量、计量传感器及相关配套设备产业化与应用。(牵头单位:科技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商务局、卫健局、市监局)

27.完善节水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农业、工业、城镇生活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标准,推动以用水定额、节水评价、载体建设、产品水效、非常规水源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行业节水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在高耗水行业和重点用水产品中推行强制性节水标准。(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九)加强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

28.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节水观念,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要抓住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集中宣传,也要结合节水载体创建等开展日常宣传。联合教育、工信等部门,进学校、进企业、进小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和学生对节约用水的认识,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加快节水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节水教育基地,开展节水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水情和节水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监局、团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

29.推广普及节水产品。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积极指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鼓励销售者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效节水的产品。对列入国家实施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用水产品,要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对生产或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用水产品,要依法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市监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商务局)

30.强化节水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用水节水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相关规划、用水状况、节水指标等用水信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行动体系。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单位违规记录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规用水实行联合惩戒。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节水监督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鼓励曝光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和节水设施、污染水环境等不良行为,邀请社会组织、公民全程参与重大节水行动和违法用水事件调查和处理。(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

(十)加强典型示范

31.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常州市组织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全覆盖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32.实施节水型载体创建行动。各用水单位是节水工作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社区、灌区等载体创建,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用水水平。区经发、教育、机关事务管理、住建、卫健、水利部门分别牵头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医院、灌区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各类节水型载体覆盖率,树立节水标杆,发挥节水示范作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高质量的节水型载体。(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

33.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通过树立标杆、标准引导、政策激励,形成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学校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2020年,评选出一批技术设备先进、管理措施到位、示范作用明显、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水效领跑者。在此基础上,在纺织、印染、化工、和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广泛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对标找差,向水效领跑者看齐,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用水效率。推进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采信机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统筹推进节水工作。完善政府主导、水利总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区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方案细则并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确保国家节水行动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履行好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计划和措施清单,加强督查督办,每年定期将任务进展和工作总结报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设在区水利局)。区政府就贯彻落实情况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三)保障资金投入。制定节约用水奖励政策,加大节水资金投入,统筹使用相关专项资金。对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技改、合同节水等节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予以奖补。(牵头单位:财政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四)实施综合考评。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区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按时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五)严格节水执法。深入贯彻落实《水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对违法违章取用水行为要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对于浪费水资源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参与单位: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附件:2020年天宁区全民节水行动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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