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东青办,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区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澳门现金赌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群租房安全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平安稳定。2019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行动,积极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整改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当前,群租房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等隐患突出,相当数量的隐患还没有得到消除,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澳门现金赌场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苏政办发〔2019〕8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澳门现金赌场《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9〕125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20年12月,在全区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从严管理、强化责任、综合治理,按照“零懈怠、零容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扎实有力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摸清人房底数。重点排摸群租房(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或者一个产权单元内实际居住人数10人以上)、民宿、家庭旅馆、厂企集中宿舍、养老院等人员集中居住地。经过一年的整治和建设,实现群租房等人员集中居住房屋和实际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群租房发现登记率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达95%以上,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二是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排查梳理群租房中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确定一批重点镇(街道)和重点社区(村),开展靶向式挂牌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和事故。
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重点治乱,严厉查处涉及群租房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违法出租人和中介机构的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法律震慑效果,确保安全管理秩序、租赁市场秩序和租住环境明显改善。
四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依托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群租房安全管理纳入全要素网格,按照社会化、智能化的要求,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责任分工
各级人民政府是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内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抽调相关部门力量组成整治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镇、街道是群租房整治和管理的责任单元,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整合有关部门设立在基层的办事机构以及各类协管员、网格员、信息员等辅助力量,有效组织实施群租房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以彻底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为主要目标,切实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具体如下:
区委政法委:负责部署推动各级网格中心、广大网格员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指导各级网格中心对相关群租房安全隐患通过平台进行分流交办和跟踪处置,掌握面上整体进展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协调、指导电力企业协助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群居场所、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涉及群租房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国有土地上商品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指导镇、各街道、东青办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对群租房涉及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群租房租赁价格行为和相关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无照从事房屋中介和利用商业用途的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将居住出租房屋用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
公安天宁分局:牵头负责本次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主要负责群租房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排查发现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通报主管部门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天宁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推广群租房密集区域建立微型消防站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配置简易逃生器材和简易消防设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对群租房涉及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认定。
教育、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支持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时序进度、工作要求。镇、各街道、东青办和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迅速开展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整合社区民警、协管员、网格员、水电气抄表员等力量,充分运用水、电、气大数据资源,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校园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安置保障房小区、城市地下空间等群租房集中的重点部位、重点地区和民宿、家庭旅馆、厂企集中宿舍、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集中居住地,采取入户走访、数据分析等办法,对照附件1-3,全面深入开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力求房屋底数清、房屋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违法租赁情况清。区政府将分别确定一批重点乡镇(街道)和重点社区(村),填写《重点地区统计表》(见附件4),开展靶向式挂牌整治,限期隐患清零。
2.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全区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工作,由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照附件1中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重点地区由区整治工作专班统一组织,按照省政府《澳门现金赌场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苏政办发〔2019〕8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澳门现金赌场《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9〕125号),全覆盖、滚动式、无死角的要求,全面清理登记群租房,深入发现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加大对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形成声威、取得实效。
3.依法整治消除隐患。
(1)人员安全:对排查出的行为失常、非正常上访、有暴力犯罪前科、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公安机关要纳入管控视线,并向街道汇报,由街道组织落实帮扶和“四位一体”管控措施。
(2)房屋安全:对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动以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由区住建局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市住建局依法予以处理;违建房屋由区城管局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理。
(3)消防安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非法经营: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取缔。
(5)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区司法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及时落实化解措施。
(6)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7)电气安全:由区发改局协调电力、燃气相关企业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承租人安全用电用气。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剖析问题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依托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化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重抓好出租人、承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告知应当承担的法律和安全责任,增强其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落实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问责有人。持续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区委政法委牵头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并计入对辖镇、街道、东青办和各有关部门党的建设、政治生态两项考核总分,强化激励导向。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者因失职失察发生重大安全案件事故的,坚决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
·制度保障。及时固化提炼群租房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做法,抓住信息采集、隐患整改、执法办案、奖惩激励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各级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遇到重大事项随时进行研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搜集,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地区统计表》于12月28日前报送,从2019年12月开始,每月13日、28日报送《重点地区整治情况统计表》《全区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7)。联系人:朱锁林;联系电话:81994116。
附件1
天宁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旭光 副区长、公安天宁分局局长
副组长:李小利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明亮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成 员:朱卫国 郑陆镇副镇长
缪维军 雕庄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 妍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 丰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仲 雯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 琛 天宁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唐佳丰 兰陵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顾亚伟 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东青办副主任
沈 刚 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徐华娟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薛文兴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蒋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幼松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雁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巢 军 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汤鹏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勤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蔡 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鑫 天宁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方正良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附件2
群租房屋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检查单位: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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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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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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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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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
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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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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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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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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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以房屋出租名义按日、时提供住宿
□明知他人利用出租房屋涉嫌从事传销、赌博、卖淫嫖娼、传播邪教、吸食制造毒品、窝藏赃物、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出租
□明知他人利用出租房屋涉嫌从事传销、赌博、卖淫嫖娼、传播邪教、吸食制造毒品、窝藏赃物、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报告
□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出租房屋或者出租房屋内悬挂、张贴及在墙面涂写(画)反社会、反人类、暴恐等文字、图案的
□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房屋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单元楼道未安装楼宇式防盗门
□大门未安装防盗门或门锁损坏
□居住房间未安装防盗门
□群租房所在小区或周边未安装监控探头
□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风险隐患,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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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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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
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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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出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承租人未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
□承租人中有疑似精神病患者
□其它。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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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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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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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居住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
□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室内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三夹板、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断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
□安全疏散通道或消防通道堵塞,堵塞、锁闭安全出口,房间的窗户或阳台设置影响逃生的金属栅栏等问题
□设置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存在有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问题
□群租房内未配置各类消防器材
□群租房所在楼道内消防设施有缺失
□群租房所在楼道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存在其他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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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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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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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住宅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
□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的,不得提供出租人居住
□租赁房屋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问题
□对房屋分隔搭建
□出租房屋为危险、违章、易燃、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出租房屋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超过房屋设计标准,改变房屋原有结构或布局,把房间分割、搭建后,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存在其他住房安全风险隐患和租赁违法行为,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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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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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
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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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私拉乱接
□未经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随意摆放液化气罐
□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液化气罐皮管或已老化
□室内未安装电路保护设施
□违规使用拖线板,给电动车、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
□室内电线老化,配电设施、电源插头,发现松动和发热
□其它。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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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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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整改情况除文字说明外,请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附件3
群租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群租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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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详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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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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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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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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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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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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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自建房
□企业内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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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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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混 □砖木 □混合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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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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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 □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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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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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租住 □家庭租住 □多人合租 □旅馆式租住(按床位租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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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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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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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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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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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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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签订《治安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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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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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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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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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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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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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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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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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群租房承租人登记表
房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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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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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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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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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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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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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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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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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其它群租房屋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检查单位: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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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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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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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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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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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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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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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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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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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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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门岗、
□未配备保安人员、
□24小时值班制度不规范
□未安装进出门禁系统、
□未安装监控设施、
□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存在盲区
□监控录像未保存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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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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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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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无消防安全巡视工作记录、
□消防设施未配备齐全、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房间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
□存在其他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具体描述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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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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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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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为危险、违章、易燃、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
□房屋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存在其他住房安全风险隐患和租赁违法行为,具体描述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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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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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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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私拉乱接
□未经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随意摆放液化气罐
□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液化气罐皮管或已老化
□室内未安装电路保护设施
□违规使用拖线板,给电动车、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
□室内电线老化,配电设施、电源插头,发现松动和发热
□缺少专门机构对院内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存在其他电气安全风险隐患具体描述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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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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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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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人员中有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其他存在人员安全风险隐患具体描述: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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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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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重点地区统计表
填报单位(以镇、各街道、东青办为单位):
重点地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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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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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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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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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总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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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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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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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群租房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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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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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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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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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对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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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请于2019年12月28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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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7
重点地区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以重点地区为单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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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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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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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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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群租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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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群租房租住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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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群租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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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群租房租住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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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治安责任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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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群租房二房东信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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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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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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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流动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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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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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流动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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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违规出租户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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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违规流动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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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刑事案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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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治安案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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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对抓获在逃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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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隐患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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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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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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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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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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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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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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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对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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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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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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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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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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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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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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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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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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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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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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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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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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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中群租房和流动人口登记、注销等数据均为集中整治以来工作情况,应与居住证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2.本表从12月开始每半月报送一次,每月13日、28日上报。
3.关注对象是指心态失衡、行为失常、非正常上访、有暴力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以及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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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8
全区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以镇、各街道、东青办为单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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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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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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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成效
|
重点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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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群租房(户)
|
登记群租房租住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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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群租房(户)
|
注销群租房租住人员(人)
|
签订治安责任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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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群租房二房东信息(人)
|
排查安全隐患
|
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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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流动人口(人)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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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流动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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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违规出租户主(人)
|
处罚违规流动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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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刑事案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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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治安案件(起)
|
比对抓获在逃人员(人)
|
打处情况
|
排查数(处)
|
整改数(处)
|
合计(处)
|
其中
|
合计(处)
|
其中
|
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人)
|
关注对象(人)
|
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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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人)
|
其中
|
治安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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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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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处)
|
其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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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类(处)
|
消防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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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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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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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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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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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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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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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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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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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中群租房和流动人口登记、注销等数据均为集中整治以来工作情况,应与居住证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2.本表从12月开始每半月报送一次,每月13日、28日上报。
3.关注对象是指心态失衡、行为失常、非正常上访、有暴力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以及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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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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