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化管理工作。
凡是在我镇辖区范围从事豆制品生产的小作坊,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常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试行)》,规范组织生产,申请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凡是流通环节的豆制品经营户必须要领取《营业执照》,要依法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并将进货来源情况予以公示,严禁销售无证生产的豆制品。
对于在我镇辖区内登记场所不符合登记要求未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豆制品小作坊,应立即停止生产行为;对于未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在市场内经营使用的《营业执照》等资质的豆制品经营者禁止进入郑陆镇各农贸市场销售,各集管办不对其招标。对妨碍行政执法工作,有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澳门现金赌场郑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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