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现将《澳门现金赌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澳门现金赌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澳门现金赌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快金融服务创新,设立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并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说明
由澳门亚冠娱乐出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作为风险补偿金,联合商业银行(以下称作“合作银行”)提供最高10倍于基金规模的贷款总额(年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并甄选1—2家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5%),构建差别化风险共担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适用对象
贷款申请企业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户管均在天宁区的工业企业。
(2)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技术先进、效益较好,符合国家产业、信贷等相关政策。
(3)持续经营两年及以上,至少有一个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中介机构审定)。
(4)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优先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及后备企业。
(6)优先支持进出口贸易、科技创新、战略型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企业。
(7)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核心专利技术等条件的企业。
(8)特别优质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经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筛选推荐后参照申请。
三、贷款申请的业务流程
(一)业务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向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经发科(局)提交贷款申请,开发区、镇、各街道经发科(局)初步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企业摸底形成报告,由分管领导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确定初选名单,并签字盖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
(二)业务初核
区经信局对企业贷款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出具初核意见,并向合作银行发起业务申请,提交企业贷款申报材料及初核意见。
(三)业务审核
合作银行会同担保公司根据企业贷款申报材料和初核意见,联合开展尽职调查,经双方审核并一致同意(合作银行同意对企业授信;担保公司同意提供担保)后,出具评价意见书报送至贷款申请企业所在的开发区、镇、街道经发科(局)。
(四)业务复核
贷款申请企业所在的开发区、镇、街道经发科(局)根据企业贷款申报材料、初核意见和评价意见书,开展实地调研,形成调查报告,分管领导在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出具复核意见书,并签字盖章,连同评价意见书报送至区经信局。
(五)内部评审
区经信局将企业贷款申报材料、初核意见、评价意见书和复核意见书报送至内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形成书面审批意见。
(六)企业确定及签约放款
合作银行根据复核意见书、书面审批意见及其它相关材料,确定用款企业及金额。
相关单位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或协议后,合作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
四、组织机构
(一)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小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登蓉 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杨 琪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婴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 敏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志新 郑陆镇政府副镇长
汤心宇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洪初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文哲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波 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卫国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杰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静玉 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内部评审委员会
成立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内部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贷款企业的内部评审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许小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周登蓉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杨 琪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婴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汉田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 杰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栾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许术易 区商务局局长
王静玉 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 迪 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开发区、镇、各街道参与评审人员名单:
戴 敏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志新 郑陆镇政府副镇长
汤心宇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洪初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文哲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波 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卫国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注:合作银行明确一位负责同志作为内部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工作。
(三)初选与复核小组
开发区、镇、各街道经发科(局)具体负责贷款企业的初选与复核工作。
区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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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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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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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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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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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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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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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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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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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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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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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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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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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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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政府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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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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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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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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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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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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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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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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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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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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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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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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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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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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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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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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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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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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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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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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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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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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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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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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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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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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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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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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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的风险处置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小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登蓉 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杨 琪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婴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宏俊 区法院副院长
张俊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戴 敏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志新 郑陆镇政府副镇长
汤心宇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洪初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文哲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波 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卫国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杰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静玉 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姜鸿敏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张志伟 天宁区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贷后检查
合作银行加强贷后管理,对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或定期检查,按时收贷收息,确保贷款封闭运行,防止贷款挪用、违规使用等情况的发生。
贷款企业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明确专人对接合作银行,及时掌握合作银行对企业经营和资金状况的跟踪调查、定期检查情况,同时,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密切关注企业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即时报告开发区、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对于出现风险隐患的贷款企业,开发区、镇、街道要对其进行特殊监控,随时检查,及时向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采取有效保障措施。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具体事项。
2.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财务资金流向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分析企业资金占用、周转速度、市场变化等情况。
3.重点关注特殊企业的环保、安全生产、可持续生产等方面,督促贷款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确保资金安全。
六、风险处置
原则上企业贷款本金逾期一个月后,启动代偿程序,由合作银行对产生损失进行先期认定,基金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银行、担保公司对先期认定的损失进行会商并形成会议纪要,对认定损失由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按约定比例同步代偿(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承担比例不超过35%)。同时,由合作银行启动追偿程序向借款企业全额追偿,追偿所得扣除诉讼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的追偿所得部分按照代偿比例进行分配。若追偿款不能覆盖追偿费用,则追偿费用扣除追偿款后的部分也按代偿比例进行分摊。
七、到期偿还
贷款企业按期向合作银行还本付息。
合作银行建立企业贷款到期的还本付息动态监测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监控,及时掌握贷款企业即将到期贷款的资金流动及偿还准备情况。
企业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掌握企业贷款到期还本付息的有关情况,督促贷款企业尽早做好还贷或续贷准备,避免出现逾期。若发现异常及时向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报告。
对可能出现的逾期贷款,应多方联动,及时采取行政、司法等多种措施进行催收和资产处置,尽可能减少损失。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贷款到期后办理续贷按照新申请业务流程执行。
3.本办法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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