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澳门现金赌场取消、下放、承接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及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7〕96号)、《市政府澳门现金赌场取消、规范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和材料证明的通知》(常政发〔2018〕21号)和《市政府澳门现金赌场承接、受委托实施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8〕56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取消7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21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规范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3项行政审批材料证明。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及时停止审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明确具体权限,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严格执行要求,落实企业自主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取消的行政审批材料证明,要坚决执行到位,并及时调整、公布对应权力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不得以变相设置门槛或变更证明名称等形式继续要求申请人提供。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7项)
2.承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21项)
3.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1项)
4.取消的行政审批材料证明目录(共3项)
澳门现金赌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7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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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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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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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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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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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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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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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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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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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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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取消审批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随机抽查、设立举报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不按规定标识的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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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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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内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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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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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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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取消审批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要严格执行“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禁止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规定,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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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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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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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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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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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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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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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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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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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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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并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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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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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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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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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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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相关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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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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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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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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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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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在渔业船舶出厂检验环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检查渔业船舶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的环境和条件,并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中注明电台使用的频段、呼号等信息;2.在渔业船舶营运环节,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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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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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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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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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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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及时掌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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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2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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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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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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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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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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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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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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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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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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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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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澳门现金赌场印发〈澳门现金赌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澳门现金赌场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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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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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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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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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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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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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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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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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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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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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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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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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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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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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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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在市工商部门登记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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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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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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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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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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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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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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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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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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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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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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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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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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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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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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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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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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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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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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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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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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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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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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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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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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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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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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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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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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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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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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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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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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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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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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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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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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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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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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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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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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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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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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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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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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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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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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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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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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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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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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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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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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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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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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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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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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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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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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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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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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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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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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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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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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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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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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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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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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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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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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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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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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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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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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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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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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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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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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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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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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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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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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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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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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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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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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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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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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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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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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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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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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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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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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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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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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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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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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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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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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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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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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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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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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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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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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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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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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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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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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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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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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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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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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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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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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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所需的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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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第四十二条: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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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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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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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取消的行政审批材料证明目录(共3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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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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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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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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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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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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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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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所需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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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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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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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辖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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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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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证件补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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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第三十八条:因行政许可证件遗失或者损毁,被许可人申请补办的,应当按照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行政许可证件补办声明。声明中应当明确补办原因、六十日异议期限、异议受理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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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的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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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证件遗失或者损毁申请补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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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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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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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第二十四条:医药保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所生产药物及保健品中需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证明;利用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必须具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单位出具的属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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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的科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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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属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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