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澳门现金赌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
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澳门现金赌场印发《天宁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499X/2018-00180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天政办〔2018〕34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2018-06-11 发布日期:2018-07-01
内容概述:区政府办公室澳门现金赌场印发《天宁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天政办〔2018〕34号
区政府办公室澳门现金赌场印发《天宁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局办、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保护林业生态安全,根据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天宁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澳门现金赌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保护全区森林资源,防止危险性病虫和有害生物传播,促进经济、生态、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以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1.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范和除治。

2.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包括:(1)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2)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的;(3)新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4)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1万公顷以上的。根据有害生物的危害性质及其灾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严重(Ⅰ级):对人类生活、生产和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属国内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属国内首次发现的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经国家林业局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造成特别严重的灾害事件。

严重(Ⅱ级):省内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省内首次发现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新的区(市、区)发生;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新的地(州、市)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梢成灾面积在10000公顷以上,危害根、干、枝成灾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林区、森林公园,并可能对生态、景观造成严重破坏和重大经济损失;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严重的灾害事件。

较重(Ⅲ级):全市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全区首次发现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梢成灾面积在1000-10000公顷之间,危害根、干、枝成灾面积在100-1000公顷之间;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较为严重的灾害事件。

一般(Ⅳ级):区级行政区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梢成灾面积在100-1000公顷之间,危害根、干、枝成灾面积在10-100公顷之间;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造成一般的灾害事件。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或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对工作。

2.工作原则

(1)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

(3)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区政府成立天宁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应急决策指挥。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1.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上级指定的领导)

成员:区宣传、经信、民政、财政、农业、卫计、市场监管、应急办、公安、环保等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

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工作;提出应急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疫情,研究并进行部署,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检查和督促各镇(街道)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工作;及时收集信息,评估灾情;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省、市林业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重大事项。

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制定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方案,部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专家组及职责

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病虫防治检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制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技术方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科学技术研究。

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经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的通信保障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区民政局:负责对因重灾所致的生活困难农户实施救助,妥善安排重灾农户的基本生活。

区财政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区级应急处置经费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开展风险分析、预测,并提出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划定和封锁疫区建议,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紧急封锁疫区,禁止任何可能传播有害生物的媒介材料出入;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建立高素质应对生物灾害的专业性队伍。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救治受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致病和在应急工作中中毒或受伤的人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林业主管部门的检疫机构,对木材市场和木材生产的加工单位、经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疫监督检查,防止带疫木材和木制品流通。

区应急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做好灾区疫情封锁,确保疫点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及时得到扑灭和治理;加强疫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查处、打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天宁环保局:负责对现场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通报环境危害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协调有关单位处置污染物,最大限度地控制环境污染。

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救治队伍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小组,负责辖区内的监测、检查、防治及宣传等工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三、预测、预警和检疫御灾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林业有害生物数据采集。林业有害生物的数据采集,主要依靠各镇(街道)从事林业工作人员的调查和护林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的报告,其次是区森防检疫机构组织的普查、专题调查等,再次是群众举报。各镇(街道)从事林业工作人员和护林人员是林业有害生物数据采集的责任人员。

2.林业有害生物鉴定。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必须及时进行种类鉴定。区级森防检疫机构首先要调查核实和取样鉴定,派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必要时送市森防检疫机构进行复核和确认,如不能鉴定确认的,要及时送省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直至送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

3.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实行分级预测预报制度。区级以上各级森防检疫机构是核实、鉴定、预测和预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的责任单位。区级森防检疫机构是采集和接收林业有害生物数据的第一机构,在核实鉴定后,按照发布警报和定期、不定期的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将数据调度到上一级森防检疫机构,同时要对数据进行预测并发布本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

(二)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发布

1.预警级别

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质及其灾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将其确定为四级灾害进行预警。分别为:特别严重(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严重(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重(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2.预警信息发布

区森防检疫机构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要及时分送区指挥部的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灾害等级;对外来的、首次发生的和检疫性的林业有害生物,要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森防检疫机构要及时归纳专家组成员的评估结果并及时报告区林业主管部门。

对于可能属于Ⅰ级灾害的,由省林业厅报国家林业局确认并发布预警;省林业厅可确认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Ⅱ级灾害预警;市林业主管部门可确认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Ⅲ级灾害预警;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可确认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Ⅳ级灾害预警。

预警报告内容包括: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预警级别、预警区域、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及发展态势,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林业主管部门发布预警报告必须注意保密。接到预警报告的镇(街道),在应急预案启动前,要及时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封锁灾害现场,防止灾情扩大。

四、信息报告

(一)基本要求

发现重大外来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事发镇(街道)在先期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向区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区林业主管部门接报核实后迅速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责任主体与时限

区林业主管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镇(街道)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并加强监测工作。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发镇(街道)和区林业主管部门在2小时内报区应急办。较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发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在30分钟内报区应急办。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镇(街道)、部门和事发单位要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事件和先期应急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分级响应

一般(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启动建议报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指挥长批准,由区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较重(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指挥部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启动。在上级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Ⅳ级响应后: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疫情发生地点和范围,并全程跟踪监测灾情发展趋势。(2)根据需要迅速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3)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应急救治工作。(4)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实施经区应急指挥部审批的应急操作规程。(5)做好受林业有害生物致病的病人和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中毒或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6)做好由于应急处置工作可能引发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7)做好由于应急处置工作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8)向市林业局、市政府报告有关疫情。

2.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后:区应急指挥部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在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四)扩大应急

应急响应过程中,区应急指挥部在认定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时,经报请区人民政府上报市政府请求扩大应急,予以支援。

(五)响应终止

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处置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在确认灾情已经扑灭或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六、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灾害发生镇(街道)及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重大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民政府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二)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导发生地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妥善解决因处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计划,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林区,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对处置迹地和林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同时加强对发生地及其周围进行监测,防止灾情再度发生。

七、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

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保持通讯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

(二)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安排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专项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药械等物资,并对油料经费给与适当补助,严禁挪用。发生大的暴发性或危险性病虫害,适当增加防治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国有森林和林木,分别从育林基金和事业经费中解决;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及经营性景点景区的绿化植物,由经营者负责,当地人民政府适当扶持。

(三)物资储备

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和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及其他物资,通过信息网,与药剂药械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实行合同储备。

(四)技术保障

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组织专家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潜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开展风险分析、预测,并提出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区气象局要及时了解掌握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应急需求等,并为应急处置提供准确、有效的气象信息服务。

(五)人员保障

各镇(街道)和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系统内部专业人才的培养,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高素质的应对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八、演练、教育与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不同时期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潜在威胁,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各乡镇应对重大生物灾害工作进行检查,如机构、队伍建设、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分年度、分批次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防治专业队伍进行技术培训,适时组织实战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生物灾害的能力及水平。

(二)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1.对在报告和处置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

(1)用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或未经检疫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绿化的;

(2)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

(3)隐瞒或虚报林业有害生物情况,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

3.被责令限期除治林业有害生物不除治的,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可以代为除治,由被责令限期除治者承担全部防治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关条例的行政处罚,由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决定。

九、附则

(一)本预案称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是指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并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公布为检疫对象的。发生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称为疫情,植物检疫对象发生区由省人民政府划定为疫区的称疫区。

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分级和认定,按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处置办法》执行。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应检有害生物和国家林业局及其所授权的组织发布疫情数据库中必须严加防范的危害森林植物的有害生物。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森林和林木,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澳门现金赌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C) gongdayong.com E-mail:chinatnq@163.com
天宁区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邮箱:1922210544@qq.com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20001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