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信访局是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的正科级部门管理机构。
一、区信访局概况
按照2010年11月的“三定”方案,及根据形势任务需要所作的调整,目前区信访局职能主要有: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2.承办中央、省、市领导机关及所属部门、单位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有关信访事项。根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意见,督促检查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工作。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4.检查、指导乡镇街道、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
5.调查处理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配合基层做好群众集访的矛盾化解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
7.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天宁区信访局现有内设机构:综合科、办信科、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公室。
(三)事业单位
现有事业单位1家,常州市天宁区信访接待中心,成立于2009年6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规格相当科级,隶属于中共澳门现金赌场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和政策宣传,信访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2016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一个关键、两个目标、三大建设”,即:紧紧抓住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这一个关键,重点围绕信访矛盾的有效化解和信访秩序的依法规范两个目标,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努力促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基层基础。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有效减少群众越级走访和重复走访。深入推进领导接访下访,把领导接访下访的重点放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上,拓展领导接访下访形式。加强镇、街道信访工作“五有”建设,着力推动和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属地。
2.推动事要解决。深入排查社会矛盾,努力做到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底数清、情况明,在源头和事发地控制信访矛盾的积累上行。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进一步压实信访问题有权处理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好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化解率。引导信访群众积极参与人民建议征集专题征集活动。加大信访积案的会办化解,逐案分析研判,落实责任主体。
3.打造阳光信访。深化阳光信访系统应用。拓宽系统应用范围,实现信访事项的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
4.落实责任信访。强化属地责任,开展“三无”区和“三无”镇、街道创建活动,控制、减少和预防信访矛盾的积累。强化部门责任,积极参与属地牵头协调的信访事项,做好政策把关、工作指导以及把握面上平衡等方面的工作。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5.推进法治信访。依法开展信访工作,结合各职能部门将要出台的法定途径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全面推行信访事项的依法分类处理。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认真贯彻诉访分离原则,通过建立信访人权益保障卡制度等方式,引导群众逐级走访。
三、2016年天宁区信访局“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2016年度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33万元,较2015年3.70万元减少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92%;会议费预算1.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46%;培训费预算0.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1.62%。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本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3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较2015年预算0.70万元减少0.07万元,减少原因是主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和数量。
(四)本年度安排会议费预算1.98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较2015年预算2.20万元减少0.22万元。减少原因是主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五)本年度安排培训费预算0.72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较2015年预算0.8万元减少0.08万元。减少原因是主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规模,节约培训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6年度天宁区信访局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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