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商务局将按照《常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辖区协作办法》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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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19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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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商务综合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市级与各辖市、区之间商务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商务综合执法向纵深发展,常州市商务局制定下发了常商秩[2012]306号文,《常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辖区协作办法》。天宁区商务局将根据《常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辖区协作办法》,按照“分工负责、积极联动”的原则,积极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努力提高对商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能力,履行好商务市场监管能力,促进天宁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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